你好,2014年11月26日我驾驶微型货车在我的道上正常行驶 你好,2014年11月26日我驾驶微型货车在我的道上正常行驶,被一辆二轮摩托迎面撞击,撞击的地点是在一个人字形的坡刚上完,这种人字形的坡是不允许超车的,对方不知道他超车的道是否有车辆行驶就超车,结果就撞上我的车,对方受伤严重,现在要做伤情鉴定,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下来,我应该怎么做,后面的事情我应该注意些什么?谢谢你
2015-01-25 23:19 ask201……(湖北-恩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5-01-26 10:43
以交警所划分的责任事故为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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