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问题 你好,请问我于11月1号在某培训公司甲上班前签了1年的就业合同(但是签的合同当日起2个月内为试用期)。后来12月中旬因为需要回家结婚就申请了离职,当时甲方以我的工作无人接班为由,要求我做完12月份的工作,然后在1月1号结算我的两个月工资。现在今天是1月7号了,甲方依然不给我发工资,过去协调他只同意发我一部分工钱,其它的必须要我带完两个学生的课程才给结算。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讨回自己的工钱?
2011-01-07 19:36 我要讨薪(广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8 22:44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2011-01-16 15:06
律师你好:聘用合同在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有法人资格>签订了三年合同,在一个工程项目工作了整一年后又被调动到另一个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工程项目到后也没从新签合同一直工作到现在,请问原签订的三年合同是否有效或无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