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追尾事故,肇事者被抓,如何补偿受害方 2010年12月22日发生交通追尾事故,对方全责,结果是个骗子,当时警察来了,对方也报保险公司了,结果后来人家把保险公司报案给注销了,第二天约好去她们的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不接我们电话,我们现在找当地交通大队帮忙,在警察协助下肇事者终于害怕把车扣下于12月29日主动跟我们联系,我们近一周都在忙这事,误工费,交通费,精神赔偿(怀孕了),通讯费等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谢谢!
2011-01-07 17:16 BTB39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07 17:20
有交通费,误工费,可能有精神损失。
其他不赔
其他不赔
2 孙新律师 2011-01-07 17:39
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07 17:41
你好,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赔偿。
4 刘锐律师 2011-01-07 17:50
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5 王忠新律师 2011-01-08 11:34
出示证明、单据,按实际损失赔偿。
6 2011-01-09 20:44
怀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主张精神赔偿。网站的回复仅是根据您的陈述,要全面准确得到答复,建议带齐全部材料,说清全部情况,当面咨询,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