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成为植物人的如何要求伤残赔付? 2010年6月1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我们是受害一方,是农村户口.对方,33岁,山东龙口,农村户口,开半挂车,车辆保有全险,并据车主讲他们一共保了两种险(我只知道交强险,另一种不知)。现在受害人已住院近4个月,至今仍是植物人状态,估计在10年12月份可以做伤残鉴定,据目前的状态来看估计伤残应是1级,护理等级不知道,请问我们住院结束后(治疗费用费大约会在16万元左右),应该跟他们要哪些费用,估计会多少钱(现在对方已垫付6万元)?谢谢!
2010-10-14 13:48 sally3……(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0-10-14 13:50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住宿费
2 110网律师 2010-10-14 13:53
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122380,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 110网律师 2010-10-14 14:04
根据具体情况赔偿金额从十几万到二十几万不等。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索赔。
4 110网律师 2010-10-14 14:53
你好,应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费、伤残赔偿金等。一级伤残农村户口的话伤残赔偿金为122380元。由于是同等责任,固索赔数额应当是上述项目累计金额的一半。如需律师帮助索赔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