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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六年了有一个四岁多的女儿,因为感情不合,而且我和他父母关系也不好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六年了有一个四岁多的女儿,因为感情不合,而且我和他父母关系也不好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六年了有一个四岁多的女儿,因为感情不合,而且我和他父母关系也不好,所以选择离婚,可是他家坚持不放弃孩子,那我可否向他提出赔偿
2015-01-24 21:54 ask201……(云南-大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24 22:3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2 胡常明律师  2015-01-24 22:45
一对一咨询回复了,请查询和采纳。
3 姚发明律师  2015-01-25 09:01
建议为了孩子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得到家人的支持,年过完后,由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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