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一个公司,现有一块已经是出让的土地方可以转让吗?
我买的房子是小开发商开发的,我看了他们的土地证复印件上面是国有出让的土地,买房时签的也是草合同,合同
员工内部认购公司开发的房产,约定如无法办理房产证就按照年息付,现在已经七年了,一直拖着不处理
2008年购买2十亩私人开发农田,当时未办理土地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只签了转让合同
我现在有国有土地证,地属于划拨土地,现在需要转让,想知道相关
国有出让土地,是否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国土部门不同意出让或转让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