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偿强占生产队生产用地并牟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家在1980年从生产队分到两块地,有地契,使用年限是30年。2001年当地政府以我家的地抛荒为名,强制无偿占用至今(共无偿强占31户,总面积超过150亩)。今地上已有建物,我想通过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维护我们的权益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反什么法律的什么条款?
若是胜诉,使用年限还有多久?
要追索损失赔偿,最大程度可以提起什么诉讼请求和赔偿请求?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反什么法律的什么条款?
若是胜诉,使用年限还有多久?
要追索损失赔偿,最大程度可以提起什么诉讼请求和赔偿请求?
2009-04-18 16:47 raikth……(广西-河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19 00:27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2 110网律师 2009-04-23 18:49
你们生产队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以抛荒为由收回土地,只能合法征收你们的土地。初步确定,政府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