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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对方轻微伤 请问他的要求合不合理?
交通肇事致对方轻微伤 请问他的要求合不合理? 我的小车车门将对方刮到 ,致其软组织挫伤(都是表面破皮,鉴定为轻微伤,没有住院)。第一次看病是我陪他去的,开了一周病假。后面他没有通知我又连换三家医院看病,我可否认定他是故意混病假,讹诈医疗费、误工费? 可否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另外他还问我要打的费、护理费、营养费,这些都有吗?他又没有住院也没有工作啊? 请尽快答复我,谢谢了!!!
2011-01-06 19:07 lisaim……(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06 19:59
如需转院要有医院的证明,就算他没有工作也要赔偿误工费的,但是赔偿的误工费也就是一周,没有住院病情较轻,不需要人护理,就没有护理费,营养费要有医院出具的证明才会支持,交通费适当的可以给,但要和看病的时间和次数相符,并且要有票据。
2 袁文祥律师  2011-01-06 20:05
没经你许可,可以不理他,让他起诉好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李军律师  2011-01-06 21:30
你可以不同意支付。
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依法承担。不合理的,不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1-01-07 11:59
如果数额不大,保险公司亦认可,可以由交警调解处理。
如果差距很大,则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鉴定后,保险公司会认可。对于其医疗费,如果认为不合理的,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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