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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徐某女去年腊月二十六通过介绍认识的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徐某女去年腊月二十六通过介绍认识的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徐某女去年腊月二十六通过介绍认识的,到曾月初八订婚,买了三金花了两万多,然后就在一起了。后随她们母女一起去了宁波,大概五月份她怀孕了,就开始不理我了,我家多次提出结婚的要求,女方家说等孩子生了再说。到这个月2号我儿子出生了,现在开口要十万就把儿子还给我 我感觉遇到骗婚的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立案么?谢谢律师
2015-01-20 16:07 ask201……(湖北-宜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1-20 16:19
您与徐妇士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生育了孩子,如果徐女士不同意与您结婚,您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婚约返还贵重物品。但是孩子永远都是您二人的孩子,徐女士向您索要1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您请律师帮助,取得徐女士不愿抚养孩子的有关证据,您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5-01-20 18:11
可以不给钱。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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