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我方电动车与对方燃油摩托车相撞责任判定 两天前我方电动车在东西方向公路左转进入南北道路时,被南北方向高速行驶的燃油摩托车撞到车尾,我方头部和脚部受伤,对方两人一人头部受伤较严重,另一人较轻;我方当时报警,交警来后判我方违规,需承担对方医药费,我方不服,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怎么上诉?谢谢!
2015-01-19 11:45 fxszlj……(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5-01-19 11:45
对方责任划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2 陈晓云律师 2015-01-19 11:51
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 110网律师 2015-01-19 17:36
你好,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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