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量刑,怎样区分自首情节 交通肇事后重伤一人,现在已经一年半了,肇事人已经支付医疗费用三十多万,伤者现在是植物人了,肇事者本人和家属已经没有钱再支付治疗费用,这样情况怎么量刑?肇事后立即打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肇事者当时因为害怕没有出现,而是站在远处一直等急救车将伤者救走后才离开现场。回单位后告知同事,第二天一早由同事陪同到公安机关进行自首,刚走出单位大门遇到了公安机关人员,随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这样的情节属于是自首吗??综合案情最终怎样判决??
2011-01-05 15:01 刘毅(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郭炳军律师 电话:13704763423 2011-01-05 18:36
从所述案情分析,肇事者有逃逸的行为,造成重伤且后果严重(植物人),依法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在同事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行为,应当为自首,并且已支付了巨额费用,法院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据此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