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合同,卖方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买卖合同 本人于2008年11月和某人通过中介签订三方合同,因其房为公产房,需要购买产权后才可以过户给我,该人以此房为其亲戚为名,称很快就可以把产权买下并可以过户给我,因手头有限,要做贷款,必须得等他做完私产,才可以办理其他手续,但该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称有些问题 要再晚些,又过三个月后称这个房子并非其亲戚 是其买的其他人的二手公房,对方不配合买产权。我想问的是1.这个房子如果对方称买不下产权 我应该怎么办?第二 如果我到法院起诉对方 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院会怎么样判? 请法律人士给与指导 万分感激
2009-04-17 15:31 double……(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金刚律师 电话:13682161432 2009年04月17日 15时55分
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17 15:58
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09-04-17 16:45
很遗憾,你们之间的合同本身的效力就可能 存在问题啊.
其他具体事项,可以随时电话(吴新平律师 13377869328)与我联系。(这其中会涉及到一些很技术性的问题,网下交流也利于保护您的隐私、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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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滕月辉律师 2009-04-18 00:42
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也有要求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权利。要是买不下,就看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是如何定的。
5 孙新律师 2009-04-20 09:27
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也有要求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权利。要是买不下,就看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是如何定的。
6 孙新律师 2009-04-22 13:38
你好,可以要去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们的居间合同也有关于违约的约定,但是估计争议需要去天津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具体可以给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