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1月4号与房东签好店铺租赁合同,租期从21号开始 我在2015年1月4号与房东签好店铺租赁合同,租期从21号开始,17号房东因有人出更高的房租便找理由不租给我,给了他500元的押金,让我签字同意退租还押金给我,我不愿意,请问这样算他违约吗,我能得到赔偿吗?
2015-01-18 13:25 ask201……(江西-九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18 13:29
这样算他违约,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想接手一个店铺转让费是六万,店主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还有一年到期
1个回复我跟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并交了转让费,现在能跟大房东签订店铺租赁合同吗
5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的店面租期快到了,之前跟房东私下签了租赁合同,上面有写明不可转租,可转让
3个回复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付3押1,合同上写最短租期半年,然后合同日期是写的从XX到XX(1年)这样的在没满
4个回复您好!店铺房租到期后,房东在不签订任何租赁合约的情况下,要求我按照以前的合同照常支付房租,合理吗?
7个回复就是开始我和房东签了合同 ,租期1年 。但后来我发现住房那里
3个回复租赁合同未到期,二手房东转让店铺,可以要求和大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吗
1个回复从二房东手上租了店铺,当初已付给转让人转让费,除跟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外没签其他的协议。现在二房东说要
8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