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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律师您好!09年一审判离,2010年初二审判离,2010年7月高院裁定:指令中院再审。再审判决还没下来,一、二审我都是被告。请问我现在能结婚或购买固定资产吗?谢谢!
2011-01-04 18:52 wl521(山东-东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04日 20时17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可能构成重婚的风险。因为如果允许对此类判决再审,再审法院一旦撤销了原来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则意味着当事人双方以前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假如双方均已另外与他人结婚,则双方就构成了重婚。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其并没有规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判决不得再审。因此,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服的,还是可以申请再审。 
2 110网律师  2011-01-05 21:26
你现在当然可以结婚或购买固定资产,因为二审是终审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但你们可能还存在财产纠纷,还存在再分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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