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一直没有上户口,最近在办户口 我们结婚三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一直没有上户口,最近在办户口,还没办完,如果我和他爸爸离婚了,孩子归谁?我们都没有稳定工作,我有一点存款,我想要孩子抚养权,他不同意
2015-01-16 18:13 ask201……(辽宁-阜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1-16 18:38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2 隋新律师 2015-01-16 19:20
你好,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 源朝君律师 2015-01-25 14:07
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看归谁对孩子成长有利
相关法律问题
我结婚五年]了有一个儿子一岁半,我们经常吵架,最近迄这一次吵架他让我把孩子卖了
9个回复毕业三年,户口迁移证过期,一直没有落户,变成黑户。已经结婚,想把户口落到男方这边!
9个回复我和他结婚5年了,我们有一个儿子5岁,开始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
2个回复奶奶已经过世,土地证是奶奶的名字,没有房产证,我们和奶奶一个户口,奶奶还有其他儿子,怎么分房子
1个回复我和妻子结婚9年时间一直没有小孩,但不久我两抱养了一个,请问我需要到那里去办理登记手续上户口,如果我
4个回复我男友之前有过一个未婚生子的男孩,没有上户口。现在我们要结婚,对我们有影响吗?
2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农村户口,结婚后户口没迁出去,儿子也跟我户口1起,现在村里分地说没有我们的
12个回复我是家里捡来的孩子,在农村里没有领养证明。我和弟弟的感情很好想结婚我们的户口都是在一个户口簿里的。请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