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要我先垫付修车费用!保险全,但保险还未 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要我先垫付修车费用!保险全,但保险还未报下来?请问我该垫付吗?他有可能要告我?
2015-01-15 14:55 ask201……(四川-遂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1-15 15:45
您好,可以不垫付。
2 张 静律师 2015-01-15 14:5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刘杰律师 2015-01-15 16:12
一般要垫付。
4 都燕果律师 2015-01-15 21:5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对于此情况,对方可以要求你方垫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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