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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追尾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我先行垫付,但在要求对方赔偿时对方一拖再拖,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追尾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我先行垫付,但在要求对方赔偿时对方一拖再拖,该如何处理? 事情经过:我的广州车牌,2012年5月9号,地点在韶关京珠高速上,我的车被对方机动车追尾,对方是湖北随州户籍和车牌,交通队判对方事故全责,开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车是奔驰车,只能在广州奔驰4S店修,修完车,打电话让对方付款,对方以人不在广州为由拖延时间,我只能自己垫付修车费19260.24元后提车,之后打电话找对方理赔,对方自称在外地有事无法来广州理赔,接着又拒绝转账给我,再后来打电话给对方,对方直接拒接,发短信也不回信息。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尽快解决此事呢?请教各位,谢谢!如果走法律程序,该在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呢?
2012-05-23 00:38 xieyia……(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欧学文律师  2012-05-23 00:44
要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对方,按照你目前的情形,只能起诉了、
2 110网律师  2012-05-23 09:38
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及不计免赔责任险的也可以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2-05-23 09:59
你好.你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交通事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遇到这种情况,你只有走法律途径解决了.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2-05-23 10:30
只能起诉。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或对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2-05-23 12:28
事故发生地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2-05-23 12:30
在韶关起诉
7 陈贤良律师  2012-05-23 19:26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8 孔令威律师  2012-05-23 23:18
可以联系他们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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