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 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不得低于当地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最后一句的国家有关规定市哪条规定?谢谢! 我辞去原职受聘担任一家公司新建项目的...
2015-01-14 23:41 KJZZC(四川-宜宾)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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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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