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补偿,帮忙算下。 1月930 2月1510 3月1095 4月930 5月1064 6月650 7月830 8月750 9月1110 10月1110 11月830 12月970 全部扣完社保的钱 10月份发了300 防暑降温费 11月发了一个100块钱 是我们要去吃饭但是没去 1人发了100 这两笔钱都没有算进工资里面 这样的工资是否合法 请指出 如果不合法可以怎么补偿 请说的稍微具体点
2011-01-03 15:19 张庆小宝宝(北京-大兴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1-03 16:50
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单位补发,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即可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03 19:22
你好,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