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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是这样的问题:我妈妈和爸(义父)离婚了!当时没离之前他们二个一起建的房子是一二楼
你们好!请问是这样的问题:我妈妈和爸(义父)离婚了!当时没离之前他们二个一起建的房子是一二楼 你们好!请问是这样的问题:我妈妈和爸(义父)离婚了!当时没离之前他们二个一起建的房子是一二楼!是我加建好了三四后楼后他们就要离婚了!但我妈妈他们因人老不愿意离,我爸(义父)上庭不知道怎样搞的搞到了那我加高的三四楼来作为他们的共同财源来分了!一二楼我爸(义父)所有三四楼我妈妈所有!这样合理吗?有可以作我后加高的为他们共同所有的来分吗?加上我们建房的时候义父也没有出过钱哦!过了几了!这样我又有可能请执回吗?如何做好?
2015-01-12 22:35 ask201……(广东-茂名)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1-13 06:45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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