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 2010年开始同居,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证。与父母未分家。2011年有一子。2012年女方出轨,曾报警。民警协调之后,女方一直居住我家。分房睡。女方一直未工作。2013年父亲过户一台价值20万车子。
现在想解除这种关系,女方要求支付40万分手费。应如何处理?
现在想解除这种关系,女方要求支付40万分手费。应如何处理?
2015-01-10 15:41 szyzde(安徽-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心文律师 电话:18712277066 2015-01-11 11:09
可以起诉解决,分手费无依据。
2 张勇律师 2015-01-10 15:57
双方为同居关系,不愿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只要车子不是过户在女方名下该车子为你个人财产。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