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同居四年多有两个女儿,女方现有绝症女方要求解除关系
同居四年多有两个女儿,女方现有绝症女方要求解除关系 订婚四年多生育两个女儿。大的三岁多小的一岁多。生完小的小孩查出女方患有绝症要用药物控制,男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女方放弃抚养两个小孩的权利。法律会怎么判决!!!!!急急!急!好心懂法律的律师帮忙分析下
2014-12-08 17:28 陈案件(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奇斌律师  2014-12-08 21:29
确实不应该。。
2 厦门叶律师  2014-12-08 21:51
确实不适合抚养孩子的,那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