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外聘来的工人在受工伤之后要求赔偿的情况 我们公司外聘来的工人在干活的时候搬重物砸伤脚趾,我们公司第一时间送去医院,经检查,是左脚大脚趾骨头连接处砸断,并且缴纳了全部费用并做了植入钢板。我们公司承诺的是允许休养、并且照常支付基本工资。但是他本人自己选择了不要基本工资而回了家休养。两个月后返回工地做了复查,医生说暂时没有出现异常,还要再等6至8个月再复查看看能不能再做手术取出钢板。但是现在我们公司的工作只有四个月工期便要结束了,所以那位工人便找我们要求赔偿,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赔偿的话是什么标准?
2015-01-09 17:15 guiyan……(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电话:18907856965 2015年01月09日 17时26分
可以协商,如协商不了可以按工伤赔偿
2 陈祖权律师 2015-01-09 18:04
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的
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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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复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否要求对方公司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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