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仲裁法律咨询
经济上的问题
经济上的问题 甲有一次接触一个老板,他说他正在引资,有工程,甲就前后给了十多万,也签了合同。但是后来证实这个人是骗子,已经被抓起来了。当时我朋友的朋友(乙)也想干这个老板的工程,这个老板找他要五万块。乙找甲,让其帮忙给说说情。然后给乙给甲两万块,转交给那个老板。给甲钱的时候让甲给打了一张收条。随后甲把钱给了那个老板,老板就和乙签订了合同。现在老板被抓起来了,乙让甲还钱。请问,甲应该还钱么?
2011-01-01 12:31 zlawn(安徽-阜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01 12:57
甲如果能够证明钱给了老板,可以不用偿还。
2 110网律师  2011-01-01 20:12
问题的关键是甲给乙打的条子上是怎么写的,如果写明代乙转交或者老板直接给乙打了收条,则甲不用偿还;如果没有写明,则甲有较大的风险;如果老板只是给甲写一个收条之类的东西,本身并不能证明甲把乙的钱给了老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