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 父母均已去世,留有一套公房,承租人为父亲名字。现有四个子女,现要将此房转给一女,有一人不同意,其他二人同意,且年纪已高,想这二人先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公证, 请教如何写?这样操作合适吗?
2011-01-01 10:26 lWT725(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01 10:38
你好,公房没有所有权,只能就使用权做公证。
2 何峤巍律师 2011-01-01 11:05
如放弃继承权,最好做一公证,或者请律师做见证。具体写法, 把事由写清,身份写明,声明事项写清,签字注明日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