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医疗保险中二次手术的问题 2008年6月给孩子投了一份新华人寿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当年九月份孩子因意外导致骨折住院,保险公司给报销了一部分医疗费用。2009年4月我要给孩子进行二次手术,咨询新华保险的业务人员后被告知,二次手术的费用不能报销,说是已经超过了180天的理赔期限,请各位专业人士给解释一下,是否合乎保险法规规定?不胜感谢!
问题补充:保险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条款
问题补充:保险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条款
2009-04-15 13:46 linjia……(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15日 13时55分
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那保险公司的说法就是自己的解释,没有依据,保险公司应该履行理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