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关于公司给员工购买医疗保险的问题? 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注册,在广州设有分公司,从入职至今我一直都在广州分公司工作,但公司为我购买的却是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外加团体医疗保险(人保)。我曾经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假如我离职的话深圳医保能不能像广州市医保那样能够得到累计或转移,答复却是不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公司仅为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是为了省钱吧?毕竟住院医保公司只需负担0.6%。他们现在给我们购买的保险看似有保障(住院医保+商业保险),但对日后年老后却一点保障都没有(毕竟一般交满15年就不用再交的了)?假如我离职的话,相当于白交了在职期间的医保了。
2009-10-09 13:58 christ……(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10-09 14:35
公司应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其行为是不合法的。
2 吴小庆律师 2009-10-10 23:16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其他强制性保险。欢迎进一步咨询!吴小庆律师QQ:1048813805,电话:13580385516,吴律师个人网站:www.wxqlawyer.cn
3 陈新明律师 2009-10-22 09:58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其他强制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