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是电瓶车,我正常行驶当时电瓶车电量显示3格电,车子后面座了个人 我开的是电瓶车,我正常行驶当时电瓶车电量显示3格电,车子后面座了个人,在途中有个小坑弹跳了一下,正好有辆逆行电瓶车开过来,开电瓶车人大概70岁,我于他相撞,他车子和人没事,我头部受伤鼻梁受伤,当时交警人员到场,请问这事故是属于逆向行驶的责任吗?请给予解答,谢谢
2015-01-07 11:16 ask20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1-07 11:17
你好,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2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1-07 14:21
这个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律师很难有效回答。
应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确定各自责任的事故认定书。
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若不了解程序,可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应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确定各自责任的事故认定书。
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若不了解程序,可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3 张向锋律师 2015-01-07 19:28
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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