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到期补偿金问题 我是2009年9月15日到公司上班,三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了2年合同,但公司没有给个人缴纳保险,一直到2010年1月1日公司才给缴纳保险,但是为了交保险公司又重新改的合同,但是没有给本人一份,到今年12月31日突然通知我说不与我续签合同,但是让我今天就离职,请问能有补偿金吗?整一年的加班费没给,公司自行规定,平日加班不超过两个小时不给加班费,这个合法吗?
2010-12-31 13:02 zxxson……(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31 13:05
公司肯定违法,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加班工资。单位解除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并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