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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担保人支付了借款人不能偿还的部分借款,且拿了部分利息,现在借款人以担保人分享了利息为由称其为共同借款人。这样的说法是否有根据?
2010-12-31 09:22 水亦牧牧(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电话:13966377656  2010年12月31日 09时27分
担保人代为偿还的借款,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2 110网律师  2010-12-31 09:24
没有依据
3 110网律师  2010-12-31 09:50
没有依据.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代为偿还的借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如借款人不偿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需帮助请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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