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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今年57岁,特殊工种55岁退休,退休再就业,在学校当保安,上班时突发脑出血,当天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是今年57岁,特殊工种55岁退休,退休再就业,在学校当保安,上班时突发脑出血,当天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是今年57岁,特殊工种55岁退休,退休再就业,在学校当保安,上班时突发脑出血,当天抢救无效死亡。他上班时间是干24小时,休息24小时,算不算是劳工作劳累,这种情况赔偿标准是怎么个情况,算不算工伤死亡。
2015-01-04 16:07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5-01-04 16:12
退休后,再就业的,都是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不能认定为工伤。
2 隋新律师  2015-01-04 16:37
你好,劳务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承包人也要进行一定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与工伤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则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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