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规定的员工保险问题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在在山东淄博的一家家具公司工作,从业已经6年了,按理说公司前几年就应该给我们缴纳各项保险,但是直到前天才通知我们一部分员工去签一份缴纳保险的材料,还明确的写着不给补缴,并且还要我们在材料上的进厂日期上写2010年12月1日,我是从04年就开始在那工作了的,那以前的几年就白干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不应该补缴前几年的,还有就是公司的做法有没有侵犯员工的权益。谢谢各位老师
2010-12-30 18:04 iLl8458(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江律师 2010-12-30 18:09
公司应该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
2 110网律师 2011-01-01 16:42
应当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