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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
交易纠纷 当时签订合同时未注明付款时间,后来补签了一个关于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并写明违约金补偿的协议。但是是由中介经纪人签的字。现在我在协议当中写明的时间期限内未收到房款,请问是否可以主张权利,要进行哪些程序?(注:我是公证委托中介代为办理各项手续的,现在可否撤销公证委托,并追究中介的责任)
2010-12-30 16:43 inacha……(陕西-咸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2月30日 16时4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最好再次公证一下,以抵消原公证的效力;
    2,你可以向开放商主张违约责任。中介作为你的代理人,中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你来承担。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0-12-30 16:49
可以起诉法院,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 王琨乔律师  2010-12-30 19:12
最好进行诉讼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30 22:24
起诉法院,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51 2929 4320
5   2010-12-31 05:24
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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