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问题 现与A公司正在办理解约,但时间不确定说要到一月底才能把三方还给我,与B公司准备签约,B公司要求20号之前交去三方,准备以挂失名义去学校补办新三方 问原来那份是否有效?挂失拿到的新三方是否作为唯一有效三方?A公司解约过程中如果发现我存在挂失问题,是否涉及民事起诉?最坏结果是什么?(本人愿意道歉并赔偿承诺违约金)
2015-01-01 20:47 qyj199……(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01-05 10:12
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