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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
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 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公司向银行的贷款可能到期不能尝还,股东签了个人连带责任,那股东个人是要如何承担?
2015-01-01 18:42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1-01 20:13
。。。自己的个人财产也要拿来偿还债务。
2 110网律师  2015-01-01 18:46
不好承担
3 钱亚芳律师  2015-01-01 19:01
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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