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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
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 各位律师好,我们2011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3人,因为各种原因,公司向银行的贷款可能到期不能尝还,股东签了个人连带责任,那股东个人是要如何承担?
2014-12-30 18:36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30 18:45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的,否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2-30 19:30
股东连带责任。。。明白了么。个人也要承担债务。
3 张莉兰律师  2014-12-30 18:49
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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