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何地提出诉讼离婚? 男方户口山东烟台,女方户口一直在内蒙古包头,本人与女方于2009年在烟台民政局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户口跟随男方。女方婚后在烟台工作,后因感情破裂,女方于2013年辞去工作,带女儿回包头,男方一直留在烟台。因为经济纠纷和小孩抚养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男方因此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
请问男方应在何时、向何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是在烟台法院起诉还是在包头法院起诉?如何提起诉讼离婚?具体步骤是啥?望专家能解答!感谢!
请问男方应在何时、向何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是在烟台法院起诉还是在包头法院起诉?如何提起诉讼离婚?具体步骤是啥?望专家能解答!感谢!
2014-12-30 11:09 yhlian……(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2-30 11:12
你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2 何峤巍律师 2014-12-30 11:14
一般原告就被告 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30 11:50
在孩子满一周岁以后向法院起诉。
向女方户口所在地,如有证据证明女方离开户口所在地,有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可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
向女方户口所在地,如有证据证明女方离开户口所在地,有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可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4-12-30 20:18
一般原则是原告到被告所在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