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用纠纷 我8年前因外出打工,租给他人土地使用20年,以每年一千元组给他, 合同上写 如过国家对土地有政策变动时归我所有,或 在20年内回家再种地 则 返还给租地人 剩下的年份的钱。但是在跟他协商把地收回时 组地人向我索要3分钱的利息(利滚利),我能给这利息钱吗?还有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租地人把 他组我的地直接组给了他人,并且把我家的地换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 我能否把地要回来?
2014-12-30 11:04 wuweij……(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2-30 11:35
你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12-30 14:01
你好,协议有约定按双方协议约定,如果协议没有约定利息,则无需支付利息。对方换地属于无权处分,可以要求返还。另对方是否有权转租,需要看在之前你们的协议中有没有进行相关约定,一般来讲,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