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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的责任~
关于打架的责任~ 我和人发生口角,然后产生冲突,我先动手,踢了他一脚,而后就开始交手,我又打了他一拳,打到胸口,然后他就叫人,叫了7,8个,然后就上来打我,他们拿了武器,我是赤手空拳,交手时,我还击了2拳,一拳落空,之后,我打碎一块玻璃进行威吓,对方撤开的时候 我就找机会逃跑了。然后他们又叫了许多人,但是因为找不到我,就对帮我进行劝架的朋友大打出手,在这之后,我朋友全身被打伤,他们的人也有一些伤。还有一个人说手指骨断了2根,但当时我是赤手空拳,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破坏性,所以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我的责任有多重?粗略的我知道,事情是由我引起的,但是把事态扩大应该是对方的责任吧(因为叫人的是他们,而且他们带了武器),而且还对进行劝架的人进行殴打,其中的人受伤,我有没有责任? 110是我打的,我想问问,我该承担哪个部分的责任,因为我主动动手只打了第一个人,然后他就叫人打我,后面的情况我是被打了自卫造成他们受伤,而且,我逃跑以后他们继续发生了殴斗,他们的人和帮我劝架的人也有受伤,这个责任我该承担吗?
    麻烦回答的具体些,具体我该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2008-09-17 12:02 shurri……(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09月17日 19时08分

   具体责任没法划分,但是你对最先发生的冲突负有主要责任。其后对方叫人来殴打你,这个时候就变为正当防卫。对方殴打你的朋友,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对方的伤情,需要公安机关调查后才能确定 。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17 13:19
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17 15:38
根据伤情的鉴定,如果都是轻伤以上,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按过错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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