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债务的追讨 我先后给两个韩国人供海鲜,都是先发货,后付款。我手里有第一个韩国人的欠条,和第二个韩国人的收货签字凭证。共欠款40万元,第一个个人找不到了,第二个人能找到就是不还债,没钱还,我应当怎样保护我的债权。
2014-12-25 15:07 长青树69(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年12月25日 21时52分
尽快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4-12-26 09:10
诉讼解决。建议聘请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4-12-25 15:09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帮助您。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25 15:15
建议您委托律师
5 隋新律师 2014-12-25 15:15
你好,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