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屋租赁纠纷 您好,我们在今年4月份租了一商场的房子,合同期限是一年,也就是到2011年4月5日到期,结果甲方前一段时间才告知我们说商场在2011年2月2日前要拆迁,也没给我们任何的书面的通知, 我就想咨询下,后两个月的房租是否能全额退还?还有5000的押金。其中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或无法营业所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和听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不过我们没有补充协议。再有就是我们有拖欠商场3个月的管理费,也就一千多块,而房租是一年50000,还有我们刚刚自费装修的房,用了才9个月,这个能否也能补偿?谢谢
2010-12-27 20:22 249120……(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27日 21时10分
可以主张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