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追讨离婚补偿!急急急
追讨离婚补偿!急急急 我和前夫去年十月办理离婚手续,当时他在协议书上写给我2万元离婚补偿,这钱在2010年12月30日以前全部还清,到时间没还可以起诉,费用对方负责,可是我到现在分文没收到,我这几天让他还钱,他不还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我告不了他,这是真的吗?我难道真的告不了他吗?他还说我如果逼他那他还要告我毁他名誉。我该怎么办啊?我和他不是一个地方人,我该怎么起诉呢?我是海南人,他是重庆的,他现在又在成都打工,这样能起诉吗?
2010-12-27 18:41 史捷(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2月27日 20时15分
你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依法向他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0-12-27 18:50
你们当时有没有去民政局注销登记或者去法院嘛?要是的话,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0-12-27 18:58
你可以起诉他,我认为法院会支持的。
4   2010-12-27 21:25
可以起诉支付钱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