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9月17号口头辞职,9月20号离职,公司要求3个月后结算9月份工资 您好,请问我9月17号口头辞职,9月20号离职,公司要求3个月后结算9月份工资,结算时说公司缴纳的9月份社保部分也要我自己承担,这个合理吗?而且我2011年8月11号公司公费学习3天,回来后签了个协议要求2年内不得离职,否则赔偿违约金4000元,今年从公司走的时候要求签协议扣除违约金1500元,这个要求合法吗?
2014-12-22 18:57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4-12-22 22:08
不合法。。。。。。
2 武传清律师 2014-12-23 22:31
不合法,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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