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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合同期于2014年三月七号到期。之后没有再续签。十月份的时候提交辞职报告
你好,我合同期于2014年三月七号到期。之后没有再续签。十月份的时候提交辞职报告 你好,我合同期于2014年三月七号到期。之后没有再续签。十月份的时候提交辞职报告。一月十号离厂,老板却只发十一月份的工资,十二月份和一月份的十天工资要等来年才打卡。这合法吗?我想走的时候结算完工资怎么做
2014-12-20 18:45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12-20 19:21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2-20 20:34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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