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无权利查阅或者复制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书或处罚决定书 公司股东在查阅本公司会计账簿时发现公司存在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的行为,遂向税务机关报案。经查证属实,税务机关对公司作补税、罚款、滞纳金处理,按照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在查处违法事实后是否应当向公司下发'处理意见书'或者'处罚决定书'?那么,'意见书'或'决定书'是否属于公司会计凭证的范畴?股东有无权利查阅或者复制?
2014-12-19 22:19 chenzh……(北京-昌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电话:13801694259 2014年12月20日 22时55分
'意见书'或'决定书'属于公司会计凭证的范畴,股东有权利查阅,无权利复制。
2 徐卫东律师 2014-12-19 22:41
你好,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4-12-20 05:14
股东一般是可以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4-12-20 08:00
有权利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20 09:18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6 李建成律师 2014-12-20 11:21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