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掘工程内部承包给公司职工的相关法律、财务、税务问题 如题,合同约定我司按出产金量进行结算,同时扣除我司代垫的员工工资等费用,安全事故责任归承包人
但承包人是我司职工,签订合同后也未到安监局备案登记,这样该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合同?
账务上应该视发包方、承包方两个独立体入账还是应该像未发包前一样将成本费用直接入账?对其承包利润方面如何账务处理?
对该事项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对其承包利润应如何计税?
但承包人是我司职工,签订合同后也未到安监局备案登记,这样该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合同?
账务上应该视发包方、承包方两个独立体入账还是应该像未发包前一样将成本费用直接入账?对其承包利润方面如何账务处理?
对该事项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对其承包利润应如何计税?
2014-12-19 14:32 jiachi……(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19 14:45
你好,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协商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