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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及相关问题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及相关问题 本人于去年通过朋友介绍,承接了一处建筑工程。但是签订的合同为“内部承包合同”。然后在合同签名处只要求签项目经理的名字。因为本人没有项目经理证书,然后聘请朱某为我的项目经理。其次,甲方在工程所在地银行为我开具了一个临时账户,账户全名为“XX公司(甲方公司)XX工程第一项目部”。所有工程进度款均划拨在该账户内。而合同注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我也按甲方施工要求完成了合同中要求的施工进度,现在工程已经完成了80%。现在我与甲方存在以下争议点:
第一,这种工程内部承包是否合法。
第二,甲方要求我把我的工程进度款使用明细提供给他们,换言之,现在要查我的帐。这种行为法律是否支持,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第三,我在这个工程运作中,有一个介绍人,他要求给予相应的介绍费,而我也按照要求已经支付了200万的介绍费。请问他的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当时在一起签订了一份协议,即工程一旦承接下来,我就支付他介绍费。请问,在我们已经签订这个协议下,他拿取介绍费是否合法。
第四,由于我自身资金有限,我以本人所承包项目为担保方,问别人借了钱,当时加盖了甲方配发给我的项目部帐。现在我无力偿还本笔欠款,请问,他们现在起诉我的甲方,是否能够要到钱。
                      万急!谢谢!
2013-12-12 21:19 狂豪110(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12日 23时20分
你好,你们的协议如果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你们直接是有效的;工程款具体数额、支付时间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你没有违约行为,对方无权查账;至于介绍费,他如果的确在你和公司签合同中起到了居间作用,并且按照协议促成合同的签订,那么他是可以收居间费的;原则上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需要证明担保的真实存在,对于你的案子,就是要证明印章的确是甲方的印章。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2 110网律师  2013-12-13 10:30
您好,针对你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1、如果协议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有效;
2、如果你们没有违约行为,在法律上无相应管理关系,那么他们无权查账;
3、居间人如果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收取一定的居间费用是可以的;
4、担保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所担保的债权,鉴于你的案情比较复杂,建议面谈或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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