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候突发疾病死亡工地是否应该赔偿经济损失? 您好,我一个亲戚09年11月份在北京的一个工地工作,在工作当中突发疾病,可是工地没有妥善的负责,以至于送到医院后已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且在送达抢救的途中因为一辆120急救车拒载,再等其他抢救车的过程中 也延误了抢救时间,请问受害人家属该如何提供法律诉讼?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已经北京一法院一审判决,称工地承包方不承认我亲戚在此工作,但是有人证及村里大队的书面证明,我们该如何上诉才能讨一个说法?谢谢您
2010-12-25 16:07 lilin_……(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0-12-25 18:08
你好!第一,在律师的知道下收集有关证据!不能再盲目的诉讼!
第二,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属于工伤!
第三,人证在法律上是法定的证据!
第四,诉讼时专业的,不是有理就能胜诉,通过一审判决你也看到了!重要事情一定要找律师!
细节方面需要律师参与,可与律师联系!
第二,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属于工伤!
第三,人证在法律上是法定的证据!
第四,诉讼时专业的,不是有理就能胜诉,通过一审判决你也看到了!重要事情一定要找律师!
细节方面需要律师参与,可与律师联系!
2 李水全律师 2010-12-25 15:42
证明有劳动关系,可以上诉要求二审法院重新查明事实。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死亡,按工亡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0-12-25 16:32
这个应该是工伤的,建议你拿上资料找律师帮助你分析一下,以便解决你的问题。
4 孙新律师 2010-12-27 17:48
建议你面询,因为仲裁和一审对你都不利,或到法院调巻,来判断是否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