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经营咨询。 今年10月份我一个朋友A拉我入伙经营位于学校的店铺。他和我说之前跟他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因为外面生意周转资金要撤资9万元,我朋友A让我把这9万元填上就算我我和他一起经营,分成按照一人一半。我同意了当月我分两次转账给我朋友A共计9万元,店铺暂时有我朋友A打理,并和他签署了合作协议,我朋友A写了一张9万元收条给我。到了11月我发现这个店还有另外两个人参与合伙,经过了解这两个人在9月份也就是学校刚开学的时候就跟我朋友A合伙经营了,也签署了合作协议,但我朋友A之前没有跟我说过,而是以开头的理由让我入伙。现在这种情况我的钱被A套用。我想请问他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诈骗?我应该如何要回我的款项。
2014-12-16 09:59 sqxiao……(江苏-宿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爱全律师 2014-12-16 10:12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