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没回款而未开发票算不算偷漏税? 我公司在去年6至8月份,供一家施工单位钢材。由于建设单位停工,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因而施工单位欠我公司钢材款150万元。目前,我公司欠款压力很大,如果在货款没有收回的情况下,开出增值税发票就得继续借钱垫税款,并且还不知这项工程能否重新启动,建设单位不知能否给我们这个钱。但如果不开出发票,又怕落上偷漏税款的罪名而被罚款。我想问,象我公司这样没有收到货款,也得自己垫税款开出发票吗?如果发票开了,因项目下马而总也收不回货款了,我公司不是又雪上加霜,还搭上了税钱吗?如果我们等货款收回时再开发票可以吗?我们现在不开发票算不算偷漏税?紧急求助,感谢帮助,敬请回复!谢谢!
2010-12-24 22:08 aslasy……(辽宁-鞍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4 22:38
你好。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货款后方才有义务开出发票。刑法上的偷税漏税的概念是指:《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因此,你公司的情况并不属于此情况,但应当从法律途径,及时索要钢材款。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货款后方才有义务开出发票。刑法上的偷税漏税的概念是指:《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因此,你公司的情况并不属于此情况,但应当从法律途径,及时索要钢材款。
2 110网律师 2010-12-26 09:26
1、不是偷漏税款。
2、项目是否下马不影响你向施工单位主张支付欠款。
2、项目是否下马不影响你向施工单位主张支付欠款。